从主体上看,广义的会展服务主体是会展活动的外部机构,如会展场馆、广告公司、工程搭建公司等;而狭义的会展服务主体是会展活动的主办方或承办方,是会展活动的内部机构。从形式上看,广义的会展服务主体是提供直接的服务项目,如宣传物品印刷、展台搭建、展品运输等等;而狭义的会展服务主要是提供咨询、推介和沟通等间接的服务,会展活动的举办方或承办方一般都是委托相关的公司或部门,如会展场馆或其他公司,提供具体的服务内容和项目,或者会展活动的举办方或承办方提供一些比较简单的直接服务,如贵宾的接待服务等。
如果按照以上的划分原则,当会展场馆作为某个会展活动的租赁场地,场馆的会展服务属于广义的会展服务;当会展场馆自办展会,这时的场馆会展服务可以看成是狭义的会展服务。无论是属于广义的会展服务或是狭义的会展服务的范畴,场馆会展服务的内容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秘书礼仪类服务。指在会议和展览期间提供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签到引导、现场咨询、会展调研等内容的服务。
(2)安全保卫类服务。为保证会展活动正常开展,防止出现人员或物质安全事故所做的工作称之为安全保卫类服务。
(3)设计安装类服务。指对会展活动现场展位展台、开幕式现场等进行设计和施1二安装的服务。
(4)物品租赁类服务。指为参展商或与会者提供展柜、衣架、桌椅、电脑、电视、花木等各种设备或物品租赁的服务。
(5)运输仓储类服务。指为参展商提供展品场内运输以及展品包装物品储存的仓储服务。
(6)广告宣传类服务。指为会展活动的参展商提供企业或产品宣传,扩大活动期间企业或产品知名度的服务。
(7)后勤保障类服务。为保证活动正常进行所需的服务,如紧急医务救治服务、餐饮服务、保管箱服务、电信服务、银行汇兑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