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上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鉴于当下电视剧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几点建议颇为引人注目:颁布规范的购销合同文本,其中不得有收视率与销售价格挂钩的条款;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增加单集时长至57分钟,与国际惯例接轨,等等。因应这一举动,总局已召集部分电视剧播出机构和制片机构开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是大势所趋
金望月
如果说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就“收视对赌”还有意见分歧的话,双方对于“恢复中插广告”则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中国电视剧播出本来是允许中插广告的,四年前事情发生了变化: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
当初取消中插广告,管理部门主要是考虑群众的利益诉求。电视台过多过频的中插广告造成了观剧体验的不佳,观众的反复投诉让总局不堪承受。那时候,电视台的广告经营处在上行通道中,尽管取消中插广告造成了部分广告业务的流失,但并不伤及根本。仅仅过去四年,形势已然大不同,互联网媒体的疯长不仅造成了平面媒体的困境,也使电视媒体饱受冲击。
有两组数据可为明证:一、2015年上半年,电视广告花费同比减少3.4%,报纸广告的花费和面积分别减少32.1%、33.9%。2015上半年传统广告市场最终以5.9%的降幅结束,是中国传统广告市场同期的首次下降;二、透视2014年及2015年一季度收视率变化,全国四频道组收视率无一例外同比下滑,电视媒体收视人群缩水,央视、卫视分别同比下滑6.3%、6.6%;收视规模缩水,经济形势下行,新媒体冲击,电视广告投放总量首次下滑,2015年一季度电视广告刊例同比下滑5.5%,形势萎靡。
电视媒体经营形势危殆,势必造成购剧经费吃紧,影响到制片公司的利益。今年上半年,除了央视和一线卫视凭着较为雄厚的老本仍能应对之外,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收视对赌”其实也是变相压价的一种手段。此时此刻,作为电视剧产业链上的利益共同体,制片机构的代言人制片协会主动提出“恢复中插广告”,是为上游的电视台争取政策空间,以利于他们改善经营状况,维持行业的正常运转。可以想见,电视剧播出机构对此必然是积极响应,而总局作为管理部门应该也是乐观其成。
至于说中插广告曾经的反对者——广大观众,想必经过这么些年的商业洗礼和对电视行业的了解,料也不会有大的反弹之举。从消费心理来说,谁都喜欢免费午餐,但这不符合商业规律。电视台经营状况告急,再不予以政策松绑,别说免费午餐了,做饭的大师傅就要饿死了。至于“有线费”,那不是付给播出平台和制片方的,那是给渠道中间商的。中插广告恢复是大势所趋,网络长视频都插广告的,想看“洁本”您得买会员资格,电视也是一样道理。只要做好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工作,“中插广告”在不久的将来可望得到恢复。只是,电视台不要太贪婪,如果中插广告过多过滥,那可就是自蹈死路了。
最近,广电行业内暗流涌动,动作频仍,有关各方积极行动起来谋求规则的重建,以解决一些困扰行业多时的问题。痛则不通,通则不痛,哪里有梗阻哪里就有民意的吁请。我们期待管理部门能响应民意,集思广益,勇猛出手,引领行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恢复电视剧插播广告是“开倒车”
何勇海
电视剧协会之所以建议广电总局“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据说,是为了以广告收入缓解电视台的资金压力。他们认为,在网络和新媒体的冲击下,电视媒体经营形势危殆,尤其是二三线卫视和地面频道,普遍出现经营困难,购片资金不足;“恢复中插广告”,则有利于电视台增加广告收入,改善经营状况,维持电视行业的正常运转。电视剧协会的此种认识,是从电视媒体的角度出发的。可是,有没有考虑观众的利益诉求?
在电视剧插播广告没被禁止之前,广告插播于电视剧中间,早已成为荧屏一大公害,观众在欣赏电视剧时,正看到最精彩、最紧张之处,却被插播广告一番狂轰滥炸,大大破坏了兴致,剧情也被冲撞得七零八落。尤其是一些电视台几乎“想插就插”,一集四五十分钟的电视剧几乎要插播四五回广告,一回数分钟。观众到底在看电视剧,还是在看广告,时常“傻傻分不清”,甚至有网友如此揶揄:“看广告呢,别插播电视剧!”
广电总局当年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也正是考虑到观众的观剧感受。在互联网视频行业快速发展、“不看电视族”越来越壮大的今天,如果罔顾观众的利益诉求,一味给电视台寻求增加广告收入的政策空间,而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那么,势必会使更多电视观众放弃电视这一块阵地,而转战于互联网。眼下,一些视频网站也在研究推出“去广告”特权服务,免除视频广告“绑架”网民的烦恼,传统电视业怎可开“历史倒车”?
如果认为“限广令”减少了电视台的广告收入,那就错了。表面看,这些年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现象得以消失,但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方纷纷“见招拆招”:或在电视剧中肆无忌惮地植入商业广告;或给电视剧场寻求商业冠名;或于屏幕设置游走字幕、角标或小窗口广告;或将电视剧单集时长缩短,将中插广告变成片头或片尾广告;或随意删减片头、片尾,拉大集与集之间的广告时段,加大广告播放量……“擦边球”仍然打得欢。
假如恢复了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再加上上述“擦边球”,看电视剧到时就真正成为看广告了。电视剧协会建议,若恢复了电视剧中插播广告,可对插播次数和时长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播出机构不得随意增减电视剧节目长度,不得随意删减片头、片尾。事实上,插播次数和时长在2009年就有规定:每集电视剧插播广告不能超过2次,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可谁又在遵守呢?故而,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禁令,还是别恢复为好。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