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User Referral》》》上海年会公司《《《
其实还有很多。
但不再举例了,Evernote也一直在采用这种方式,包括饿了么、大众点评,也采用「为好友发红包」的方式变相使用User Referral。
在这里要特别提一下Uber。
如果你用Uber的时间足够长,你会发现Uber在User Referral的奖励力度上是不断调整的。
最早,是两人各得100元;后来是50元、30元;现在是「价值30元的免费乘车机会一次」。
有没有人想过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出现不断的调整?
原因很简单,早期为了大量获取用户,需要「大方」一些,不惜血本进行「补贴」;
当用户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出现了运营上的风险,就提示需要调整奖励额度了。
不断的调整额度,直到达成运营成本和运营效率的平衡,就暂时不会调整,然后继续调整。
Uber的User Referral其实是具有教科书意义的。
User Referral的适用性
好了,接下来是一个非常让人伤心的话题。
User Referral是不是可以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呢?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其实,除了我们现在看到的User Referral的形态之外,还有更早和使用范围更广的User Referral,譬如,早期Gmail的邀请使用;1024的邀请码,等等。
我们会发现使用User Referral的产品有几个特征:
1、需要推广(Uber、Airbnb等),或者需要限制使用(Gmail、1024等)。
2、用用户推广取代广告推广。
3、离交易行为较远。
4、有明确的获取目标客户的需求。
我们很少看到User Referral被用于离交易行为较近的产品,离交易行为较近的推荐叫做「导购」。
如果我们肯拿阿里巴巴一直希望切入社交却一直切不进去;
如果我们肯想想以社交见长的腾讯一直做不好电商。
或许我们就能明白,User Referral在面对交易领域的产品时,其实很可能是无力的。
当然,之前没人成功过,不能说以后就不会有人成功。
但显然,这种行为具有适用性。
并且工具属性越强的产品,使用User Refferal的效果可能越好。
Uber是让人能够随时用车的工具,Airbnb解决短租需求,是旅游时的短租工具,等等。
所以,虽然他们在后端会发生交易行为,可本质依然是工具,而不是交易。
User Referral的局限性
如同本文开头时所说,User Referral的核心是要利用用户的社交圈进行传播,以期在短期获得大范围的爆炸性传播效果,长期获得稳定的获客渠道。
那么,User Referral的局限性就体现在:非常依赖社交工具。
我们会发现,社交工具上,国内可选用的社交工具非常的贫乏且寡头效应明显——你看,不能直接分享到QQ或者微信,因为是受限的。
那么,这种方式,对于很多需要通过User Referral来推广的产品来说——尤其是国内产品来说,就具有极大的局限性。
如果你不能利用用户的社交网络,User Referral就仅仅是个好看的运营策略而已。
User Referral的系统准备
有一个问题很集中:「谁说微信没有开放分享啊,你看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朋友圈分享啊。」
是,没错,但是「分享」并不等于「User Referral」。
请记住User Referral的核心机制:
从已有用户出发,请已有用户在社交圈传播自己的产品,并定向邀请自己的好友加入使用,作为回报,邀请他人的用户和被邀请的用户都有可能获取奖励。
很多人可能只关注了前面三句,但后面2句才是分享区别于User Referral的重点。
也是User Referral的机制开放上,产品和运营需要反复权衡的核心。
一个User Referral机制,从功能层面必须要能做到:
1、为每个用户生成单独的邀请链接或独一无二的邀请码。
2、能够为老用户和受邀进入的新用户绑定推荐关系。
3、能够追踪每一个通过链接或邀请码进入产品的新用户的行为,并判定是否满足赠送奖励的条件。
User Referral机制的逻辑
上述三个基本功能是User Referral机制的基本逻辑,缺一都不可组成User Referral机制。
当然,更复杂的逻辑也有,譬如今天最新的评论里,就有朋友提到,有人做红酒生意,能够监测N度传播,并给予奖励。
这种逻辑就更接近于传销,而不是User Referral,因为User Referral只有一层关系。
我们来看下面两个场景:
场景一
A邀请B使用产品,满足条件后,A、B都获得了奖励;
B被A邀请后,又邀请了C来使用产品,满足条件后,B和C都获得了奖励。
场景二
A邀请B使用产品,满足条件后,A、B都获得了奖励;
B被A邀请后,又邀请了C来使用产品,满足条件后,A、B、C都获得了奖励。
场景一是典型的User Referral,而场景二则具有更多的传销特性。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逻辑需要弄清楚,即为什么User Referral会选择场景一的玩法,而不选择场景二。
理由其实非常简单:
在邀请关系中,只能证明一度邀请中,邀请人与被邀请人的关系,奖励的是邀请人的努力;
在邀请关系中,并不能证明,二度甚至三度邀请中,上一层的邀请关系中的邀请人做出了努力。
User Referral离交易的距离
亮哥刚才特别去看了一下京东、亚马逊和淘宝,一个非常悲伤的事实是:
1、我没有在亚马逊上找到分享;
2、京东和淘宝都有分享,京东在商品页,淘宝是在商品页和评价流程中都有,但很可惜,都是单纯的分享,而不是Referral。
当然,淘宝在商品页的分享中,加入了分享就送10淘金币的策略。
但很可惜,这依然不是一个完整的User Referral的策略。
有人或许会说,淘宝做过User Referral啊,关键词「淘宝客」,是的,现在淘宝还有U站呢,但多少人听过呢?
淘宝客和U站这种东西,其实更多的是CpS好吗?
回过头来,有没有人想过为什么阿里一再想要做SNS?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支付宝的红包会被微信封?
我曾说过,Uber的User Referral是教科书,即便微信、QQ都没有留出接口允许生态外企业通过它们做User Referral,但用户的智慧是无穷的。
如果有一天,有电商公司发现,可以通过一串数字来完成社交网络内的邀请购买,那么User Referral可能会成为电商们的标配,但在此之前仍然要解决一个假设:
有多少人愿意信任好友在消费层面的推荐?
要知道,有一些微商实在太令人讨厌了,一粒老鼠屎会坏掉一锅粥,如果人人都是淘宝客,那画面太美我没眼看。
(张记杂货铺,编者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