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最后一把锁
此外,合同签订和审批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原则上,合同经办人必须提前一天将合同及合同相关资料发送至法务专员的邮箱中,并告知法务专员及时审核。
2、经法务专员审核过的合同如有任何新的修改,必须重新提交法务专员审核确认。合同经办人应保证最终提交法务专员盖章的合同是经法务专员确认过的合同。
3、签订合同之前,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等。
4、除演出合同外,经济合同原则上不走私账,其它合同如需走私账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一切经济合同原则上必须约定不少于合同总金额20%的尾款,如不留尾款的,也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
5、原则上由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审批单,履行完全部合同审批流程后将合同提交法务专员盖章。如果合同经办人随项目组外出,合同经办人应委托一名项目组成员完成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经办人应保持与受委托人员的沟通,并随时督促双方合同签署事宜。
6、合同生效后(一般是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经办人应将合同审批单、生效的合同原件、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及合同传真件提交法务专员存档。
可见,一套完整规范的合同审批程序是要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和摸索出来的,一旦形成规范,就要不遗余力地坚守和认真履行,这样公司才能更加的发展壮大,成为行业的标准和先锋,这也是我们活动公司一直积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