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不应该成为危机公关
这次速腾大规模召回的缘由仍待查询,不过,其事态的打开与以往的召回作业并无二致:先是消费者大规模投诉,然后有关有些高度重视并及时介入,究竟轿车厂商宣告召回。不管实习效果如何,这种被动式召回都难免给人以危机公关之嫌假定没有消费者的坚持维权,假定有关有些未能及时介入,事态的究竟结局将会如何?别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施行召回的多半是抢手品牌的热销车型,因其用户许多,故而分外引人重视,但是,那些小众品牌的冷门车型,其产品质量究竟如何呢?召回并不意味着质量差,不召回也绝不意味着质量好,问题是,谁来对轿车质量施行全部监督,如何清查明知有缺点而不召回者的职责?
毋庸讳言,召回将会给轿车厂商构成无量的直接扔掉和品牌扔掉,相同毋庸讳言的是,任由缺点车辆纵横驰骋给消费者以及群众带来的潜在挟制更为无量,因此,轿车召回不应仰仗于公司的品德自律,更应依赖于准则的强力绑缚。以《缺点轿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施行方法》为布景,完善的轿车召回准则不只应有清楚的轿车质量标准,一同应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以及疏通的维权路径,在加大惩罚力度的一同,还应需要轿车厂商对消费者做出相应抵偿。只需这样,轿车召回准则才调真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不只是被轿车厂商视为一种危机公关。